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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与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2-08


   1月31日,河南省林业厅与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签署了第一期为期三年的合作框架协议(2018-2020),未来将以南水北调取水口的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国际合作示范点,采用"政府监督、公益参与"的方式,进行生态保护/修复/重建、构建面源污染防控机制、关注库区及周边流域内贫困问题,以及开展自然教育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为河南省及全国重要的水源地保护提供示范和经验。

    从2017年4月开始,TNC在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的支持下,就开始了与河南省林业厅就保护地项目进行磋商。通过对河南省林业厅提供的多个备选项目点进行实地考察,TNC与河南省林业厅确定了点面结合的基本合作方向:点上实地示范,面上能力建设,以点带面,提升河南省自然保护成效。此后,TNC中国保护地团队又在丹江湿地保护区境内的大石桥、仓房、盛湾、马镫、滔河等乡镇开展了历时两周的现场调查工作,并初步形成合作示范项目概念,获得了初步认可。在今年1月,TNC与河南省林业厅、淅川县人民政府达成了三方共识,最终确定了将共同致力于推动丹江湿地保护的国际合作的示范。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中提出,要"积极推动中原经济区生态建设、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提高森林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该项目将通过双方的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河南自然保护的新方法和新模式,推动河南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

    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境内,于200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这里是我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以湿地水生和陆栖野生生物及其生境共同形成的次生内陆河口湿地生态系统为保护对象。保护区内有中国一级保护动物如白鹤、朱鹮等,二级保护动物如大天鹅、鸳鸯、隼、锦鸡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如香果树、杜仲、银杏等。

 

信息来源:河南省林业厅网站 | 责任编辑:长垣县林业局管理员